无证房产公证无法回避风险
“我爱我家”的专业人员建议大家不要购买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房子,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、不能过户、也不能办理公证,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,而且客户还会面临很大的风险。
现在有些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,但是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。一般的公证书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,其实,这样的公证书,业主(委托方)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,所以买方存在风险。
以下面一个例子为例。一位买房人在2006年的年底,通过一个公司买了位于某楼盘的二手房一套,当时就给了业主200多万,并做完了公证。当时承诺2007年9月的时候是可以下房本
但是在下房本之前,业主突然反悔,告诉买方不卖了。客户很无奈,因为现在的房价已经涨得足够高了。
经过协商,业主最终答应把钱还给买方,然后再多给他10万作为补偿。
买方在经过法律咨询后,知道若是这业主直接撤消委托,然后再直接拿房本把房子卖了,这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
的,所以只能无奈同意了业主,现在又奔波在买房子的路上。
(雪糕/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