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外生枝二手房没买成去年12月份,杭州的马小姐想通过杭州陆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,购买一套中等面积的二手房。
12月底,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,她选中了中河中路上的一套商住房。房子面积67.2平方米,单价9000元/平方米,总价60.48万元。12月27日,马小姐和房东陈先生在陆久中介的帮助下签订了《代理合同》、《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》和《监督支付协议书》。按照合同约定,马小姐采用贷款方式支付房款。其中首付30.48万,贷款30万元。
与此同时,中介公司还为马小姐计算出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。其中,中介费用双方各6000元,总计1.2万元;契税、评估费等共计算34714元。按照合同约定,这些税费全部由马小姐承担。
12月28日,马小姐按照合同约定通过银行分两次划款到中介公司的账户,分别是30.46万元和5万元。在附加信息上,马小姐分别注明是首付款和税费、中介费。
然而,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。银行表示,因为资信问题和政策原因,银行不同意发放这笔住房贷款。马小姐的购房计划,被迫流产。
中介公司暂扣5万元购房不成,马小姐立即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其支付的30.46万元首付,中介公司在当天就退还了,但预付的5万元税费款,却没有及时退还。对此,中介公司的解释是:"保护房东和自身利益,待合同解除之后,再协商退还。"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,马小姐和房东最终同意和解,解除早先签署的《房屋转让合同》;并且,陈先生也不再追究马小姐的相应责任。1月30日,马小姐、陈先生和中介公司负责人一起签订了解除合同。
(邱梦婷/文)